2006年下半年市基础教育工作计划
八月份:
1.制定《湖州市教育局关于在教育系统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实施意见》整理汇编德育导师个案,协助市委宣传部做好暑期市级骨干政治教师的形势任务教育。
2.召开市属普通高中分管教学校长会议。
3.分别召开县(区)教育局分管局长、基教科长会议。
4.会同市交通局做好吴兴区、南浔区中小学生(幼儿)接送车辆的调研摸底工作,并形成调研报告报市人大。
5.做好慈善助学、光彩助学的贫困生推荐等工作。
6.做好全市《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统计和上报工作;组队参加省在缙云中学举办的中学生游泳比赛。
7.做好参加省中小学生艺术节(表演节目、书画作品、少儿歌曲创作作品)比赛的有关准备工作;做好市第二届南太湖音乐舞蹈节节目选送工作。
8.做好电子学籍管理学年升级工作。
9.做好《学前教育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工作。
10.做好第九届“推普周”活动准备工作。
11.拟定市属学校校长任期目标年度考核指标(规范办学、学校德育、教学质量、安全工作等)。
12.统计分析市属普通高中招生情况,做好市属高中毕业生中农村预备力调查摸底工作。
13.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会同市教研室、师训处做好新课程学习和培训。
14.指导学校申报国家级“绿色学校”。
九月份:
1.检查指导各普通高中学制定新课程实验工作方案。
2.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修订)》,调研分析义务教育各项指标的达标情况。
3.安全工作检查,在红十字会试点学校开展救护知识培训和演练,出刊《学校安全工作信息》。
4.做好全市普通(综合)高中学籍名册填报、在校生统计等工作;检查学前儿童入园登记管理办法落实情况,做好全市幼儿教育年报统计。
5.召开市属学校分管德育校长会议。结合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开展“日常行为讲规范、人际交往讲礼仪、社会活动讲文明”为主题的文明礼貌教育活动,举行“湖州市人防教育示范学校”挂牌仪式。
6.筹备全市农村幼儿园建设现场会;配合做好全市托儿所现状调查工作。
7.会同市教科所开展心理健康教育送教下乡活动――开设心理辅导活动示范课和个别辅导现场咨询活动。
8.召开市属学校体育工作例会;举办全市中学生健美操教师培训班;举办市属中学生男子篮球赛。
9.进一步建立中小学贫困学生“助学扩面”和“营养餐”两项工程的数据库。
11.召开市语言文字委员会成员单位会议,部署第九个推普周工作及城市评估的有关工作,继续做好市级语言文字示范校评估工作。
12.各县区做好艺术节活动总结,选送艺术表演节目、书画作品、少儿歌曲创作作品参加省中小学生艺术节活动;配合督导处做好学校体卫艺专项督查调研。
13.组织市科技教育论文评选活动。
十月份:
1.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调研各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情况,重点调研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开发和实施情况。
2.举办第二届初中校长论坛:《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修订)》背景下,“以学生发展为本”为主题,围绕“学生成长”“学校管理”等专题进行研讨。
3.召开全市农村幼儿园建设现场会。
4.市一级学校核准认定。
5.组队参加省第十届中学生运动会蓝球比赛;组织全市体育论文评选工作,选送优秀论文参加省评选。
6.组织心理健康教育“三优”评比活动。
7.组织省示范学校申报、市等级幼儿园申报。
8.评选市基础教育科研论文,并选送优秀论文参加省评选。
9.举办市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
10.开展创建“绿色学校”表彰与培训会议,省、市绿色学校和环境教育普及情况抽查;部署生态市创建有关工作。
11.配合督导处做好省对县区教育局和学校进行体卫艺专项督查。
12.组织开展纪念长征70周年纪念活动,开展市属学校歌咏比赛。
十一月份:
1.开展高中教学情况调研;召开市属普通高中教学工作座谈会。
2.举办市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举办市中学生篮球比赛(纳入市六运会)。
3.组队参加省第十届中学生运动会学生定向赛;组织优秀活动课设计说课评比活动。
4.起草2006年湖州市高中段招生考试改革实施意见。
5.配合做好创建“平安校园”工作检查工作;统计汇总全市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情况。
6.做好市等级学校(幼儿园)核准、评估工作;市行为规范示范学校评估、
7.召开市教育学会德育研究分会年会;研讨德育导师制在教师发展、学生成长中的作用。
8.举办青少年电脑机器人比赛。
9.组织全市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工作。
十二月份:
1.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自评与迎检工作。
2.举办全市中小学生文艺汇演。
3.召开市教育学会心理辅导研究分会年会。
4.做好2005年基础教育工作总结。
5.做好科技进步目标完成情况的自评总结和迎接检查的准备工作。
6.召开市属学校分管德育校长和政教主任例会。
7.组织参加2006-2007年中国高中生篮球联赛浙江赛区比赛。
二○○七年一月:
1.制定并下发2006年市基础教育工作意见和计划。
2.做好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配合做好县(区)、市属学校年度考核工作。
3.召开县(区)分管基教局长、科长年度工作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