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十一个世界无烟日活动及相关控烟履约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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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教基〔200899

 

湖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第二十一个世界无烟日活动及相关控烟履约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市属学校:
    2008年5月31日是世界卫生组织发起的第21个世界无烟日,主题是“无烟青少年”,口号是“禁止烟草广告和促销,确保无烟青春好年华”。为贯彻落实《卫生部教育部 国家工商总局 全国爱卫办关于开展第二十一个世界无烟日活动及相关控烟履约工作的通知》(卫妇社发〔2008〕2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树立广大师生良好的精神风貌,倡导积极向上、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营造无烟、清洁、健康的学习、工作环境和公共环境,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学校要将控烟纳入工作计划,制定控烟规章制度和管理制度。教学区域内不得设吸烟室、吸烟区。在学校的公共场所、办公室、会议室等处张贴禁止吸烟标志牌,实行无烟办公。校内和校园周边商店严禁向师生售烟。
    2.学校要结合今年世界无烟日主题和控烟工作新形势, 因地制宜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橱窗、黑板报、广播、校园网络、宣传标语等媒介,通过班队课、举办控烟知识讲座、开展戒烟竞赛等活动平台,让广大师生真正认识到吸烟和被动吸烟的危害。通过公开信、家长会等方式向家长宣传吸烟危害,倡导家长做好孩子的表率并进行教育监督。让青少年学生做到“拒吸第一支烟,做不吸烟的新一代”。对吸烟的学生要加倍关爱,通过德育导师制等方式积极开展帮教活动,帮助青少年远离烟草。劝导吸烟的教职员工戒烟,杜绝在校园内吸游烟。
    3.学校要积极开展创建“无烟校园”活动,将其纳入绿色学校的考评条件中,营造无烟、清洁、健康的学习、工作环境和公共环境。
    4.学校要结合今年我国四川省发生的特大地震灾害,积极参与“少抽一包烟,爱心献灾区”的倡议活动中,为灾区人民献上自己的一份爱心。
各县(区)教育局和市属学校要切实加强控烟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开展2008年世界无烟日活动,将活动开展情况与总结(要有具体的活动内容、数据、典型事例、图片和影像资料等)于6月10日前上报市教育局基教处,联系电话:2398581,邮箱:jyjjjc@huzhou.gov.cn
 
 
 
 
                                             二○○八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