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卫生局 湖州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开展中医药文化教育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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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卫〔2008〕252号

湖州市卫生局  湖州市教育局关于
在全市中小学开展中医药文化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局、教育局,市属学校:
    中医药文化是我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几千年中华民族的生存繁衍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在我市,中医药有着深厚的文化底蕴,并且有着非常广泛和坚实的群众基础。为了培养我市广大中小学生对中医药文化的热爱,增强对我国传统文化的自豪感,进一步发扬我市的中医药品牌文化,提高师生综合能力和素质。经研究决定,在全市中小学开展中医药文化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育主题
    向中小学生介绍我国和湖州古代名医,学习他们刻苦求学、关心百姓疾苦的伟大精神;普及常见的中医药保健科普知识。
    二、教育对象
    全市中小学生。
    三、教育形式
    ⒈出一期版报。各中小学要结合本校学生特点和心理成长需要,利用学校黑板报、宣传栏、校报或广播等阵地,每学年出一期有关中医文化及中医保健康科普知识等专栏。
    2.举办一次专题讲座。市、县(区)卫生局要根据我市我市中小学开展中医药文化教育活动要求,组建一支中医专家讲师团,根据学校需要选派专家到所属中小学授课。
    3.组织一次参观。有计划地组织中小学生到当地中医院的中药房、针灸推拿科、名医馆、中草药博物馆参观,让中小学生亲身体验中医药的独特魅力。
    四、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在全市中小学生中开展中医药文化教育活动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传承中医国粹,继承优秀文化,提高中小学生对中医药的认知程度和运用中医药进行自我保健的能力。各县(区)卫生局、教育局以及有关学校,必须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领导,要把开展中医药文化教育活动纳入学校健康教育内容,认真组织实施。
    2.明确任务,落实措施。各中小学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落实教育活动具体责任处室和责任人,制订教育活动计划,落实教育时间和具体教育内容,把教育活动落到实处。
    3.健全制度,注重长效。根据当前中小学校医配备少的现状,市教育局与市卫生局联合在学校建立健全校外义务卫生辅导员制度。校外义务卫生辅导员协助学校开展健康教育外,根据学校课程安排,每年至少开展中医药文化教育专题活动一次,形成长效机制。要根据不同年龄学生特点设计教育计划、教育内容、教案、教学反思等。
    4.评比先进,树立典型。每年年底,市卫生局与市教育局将联合组织开展中医药文化教育活动先进评比表彰活动,不断总结经验,树立典型,促进中医药文化在校园教育持久深入地开展。
 
 
 
                                              二 ○ ○ 八 年 八 月 五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