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德育工作先进集体、优秀班主任和优秀德育导师评比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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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教基〔2009〕80号
 
 
湖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德育工作先进集体、优秀班主任和优秀德育导师评比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市属学校:
    学校是开展德育工作的重要阵地。多年来我市广大教育工作者,在平凡的教育工作岗位上,既教书又育人,兢兢业业,无私奉献,涌现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鼓励和弘扬德育先进,树立和推广德育典型,培育和创新德育特色,促进和强化德育科研,市教育局决定继续在全市中小学开展德育工作先进集体、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导师的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德育工作先进集体评比条件
    1.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德育为首,五育并举,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2. 德育工作领导机构、制度健全;德育队伍素质优良,全员参与;德育网络、渠道畅通;德育课程质优,活动丰富,载体创新;德育管理规范,全程育人,效果明显,并形成鲜明的德育特色。
    3. 注重师生行为规范教育,在规范办学行为及师德师风建设方面无不良影响,是市行为规范示范学校。
    4. 结合本校教育教学实际和学生年龄特点,全面推广并创新德育导师制工作,且取得成功经验。
    5. 重视班主任队伍、德育导师队伍建设,有制度和培养培训计划,有经费投入,每年有评比,有表彰。
    6. 校风校貌良好,师生健康文明,学校全体师生在三年内无一例违法犯罪案件。
    二、优秀班主任评比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热爱党的教育事业,责任心强,品德高尚,为人师表,出色完成学校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2.热爱学生,关心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师生关系融洽。重视发挥各方面教育功能,善于与学科教师、德育导师配合,积极与家长沟通,在共同做好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方面取得显著的效果,得到学生、家长和社会的高度认同。
    3.积极推进素质教育,业务水平高,精通自己所任教学科,教学工作认真负责,耐心细致,教学效果好。
    4.具有一定的教育学、心理学知识水平,掌握学生思想教育工作规律和生理、心理特点,善于做好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工作。尤其是对特别需要关爱的学生教育方法得当,针对性强,教育效果明显。
    5.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善于指导开展各种有特色的班团、队活动,重视培养学生自治、自理能力。所带班级班风、学风好,学习成绩和各项活动成绩均名列前茅。
    6.钻研德育和班主任工作业务,在工作中勇于探索、大胆创新,善于总结经验,形成了具有鲜明个性特色的班级建设和管理经验。
    7.担任班主任工作累计不少于5年,连续担任班主任工作不少于3年。
    8.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评:
    (1)所带班级学生在校期间发生违法犯罪事件或受到学校严重处分的;
    (2)义务教育学校所带班级出现辍学的;
    (3)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
    (4)因班级管理问题发生责任事故或学生受到伤害的;
    (5)从事有偿家教的。
    三、优秀德育导师评比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2. 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关注中小学生的健康成长,积极争当德育导师。在注重提高自身教学业务水平的同时,学习和掌握基本的心理咨询、心理辅导技巧,能充分发挥自身的知识结构优势,以自身优秀的素质、健康的人格影响和教育学生。
    3. 承认学生的个性差异,注重学生的个性发展,平等对待每一位学生,循循善诱,无私奉献,深受学生信赖。
    4. 善于与班主任、其他导师、家长交流和沟通;善于总结德育导师工作经验和教训。有较强的敬业精神,人际关系好,团队精神、合作意识强。且担任学校德育导师一年以上,有1-2个典型且成功的施导个案。 
    5.受导学生和家长对导师有较高的评价。
    6.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评:
    (1)没有受导学生的评价(手写);
    (2)其名单不在市、县(区)德育导师库内;
    (3)从事有偿家教的。
    四、评比对象
    1. 德育工作先进集体:全市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段学校(也可以年级组、教研组为单位)。
    2. 优秀班主任:全市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段学校的在职班主任。
    3. 优秀德育导师:担任德育导师一年以上且有成功经验的教职工(校外德育导师也可参加评比)。
    五、评比推荐名额分配
    1. 德育工作先进集体:各县(区)分别推荐3名,市属学校对照评比条件,认真撰写自荐材料,由市教育局审核评定。
    2. 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导师:各县(区)各推荐10名,市属学校各推荐1名。 
    六、有关评比要求
    1. 德育工作先进集体、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导师评比活动既是一项常规工作,又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县(区)教育局、市属学校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好评比推荐工作。坚决杜绝在评比推荐过程中弄虚作假,不搞平衡照顾。否则,将取消评比资格。
    2.各县(区)和市属学校要在教师中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要求广大教师了解和参与评比推荐工作。同时,被推荐的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导师必须在校内张榜公示,接受监督。优秀德育导师推荐名单,必须在市、县(区)教育局建立的德育导师库内。市教育局具体负责审核市属学校推荐名单,县(区)教育局具体负责审核所属中小学推荐名单。
    3. 优秀班主任推荐材料必须具有在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方面的先进典型经验。
    4.优秀德育导师推荐材料必须有一个成功的个案,一个受导学生的评价(要求学生手写),学校聘书复印件。
    5.以上推荐材料一式两份,一份留县(区)教育局,一份于9月20日前将推荐材料上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职业类学校材料报职成教处)。同时,县(区)教育局填写好《湖州市德育工作先进集体、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导师县区推荐汇总表》(见附件4)以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jyjjjc@huzhou.gov.cn
请各县(区)教育局、市属学校对照条件和要求,认真做好评比推荐工作。
 
    附件:
 
 
 
 
                                          二〇〇九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