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小学生环境健康教育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阅读次数:

 

 
 
湖教基〔2009〕84号
 
 
湖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生环境健康教育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各市直属学校:
    为进一步增强学生环保健康意识,倡导节约能源、减少污染,积极开展学校环保教育,推动节约型学校建设,使广大中小学生了解更多的节能减排知识,积极投身于节能减排实践。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中小学生环境健康教育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浙教电传〔2009〕102)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市直属学校中小学生环境健康教育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1.开展以节能减排、大气环境与健康为主题的环境保护宣传活动;
    2.参与节能减排的社会实践调查活动,了解当前能源状况和环境污染状况;
    3.举办中小学生环境健康社会实践调查征文活动。
    二、参加对象
    市直属中小学在校学生。
    三、有关要求
    1.学校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的开展,作为落实生态市建设目标任务、实施环境教育、建设节约型校园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按照《浙江省中小学生环境健康教育社会实践活动方案》(见附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活动方案,有计划、有步骤、有目标的开展实践活动。
    2.节能减排征文(包括通过实践活动形成的调查报告、小论文、小发明、小建议、小故事等优秀作品)的报送要求:省级绿色学校在学校评选的基础上,每校可直接报送征文5篇。其他学校在学校评选的基础上推荐优秀征文3篇,经市教育局组织评选,择优向省推荐。所有征文一式两份于9月10前报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同时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jyjjjc@huzhou.gov.cn。联系人:沈慧峰,联系电话:2398581(教育网:666561)。
 
    附件:浙江省中小学生环境健康教育社会实践活动方案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九日
 
 
附件:
浙江省中小学生环境健康教育社会实践
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为了使广大中小学生成为建设和谐社会的参与者,形成环境友好、持续协调发展意识,培养学生建立人与环境和谐相处的观念,积极投身于环境保护实践中,积极创建绿色和谐家园。本活动以关注节能减排、大气环境与健康为切入点,通过主题宣传教育和专题社会实践活动,使广大中小学生了解更多的节能减排和环境健康知识,对能源利用、大气污染状况有直接的了解和体会,以求努力提高中小学生的思想素质、实践能力和学习水平。
    二、活动组织
    本次由组委会统一组织安排,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浙江教育报刊总社。
    三、参加对象
    全省中小学在校学生。
    四、时间安排
    本次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1.活动宣传阶段
    确定活动组织构架,落实执行人员、宣传发动、布置安排等工作。在六月初开展“大气环境与健康”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开展环境与健康一堂课和进校园活动。参加“中国环境与健康宣传周网”(www.hbjk.org)的宣传画征集活动。
    2.暑期社会实践与征文
    安排中小学生开展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指导和协调活动内容、活动方式、活动要求和征文撰写等工作,并完成优秀作品的初选和推荐工作。
    3.评选总结阶段
    征文省级评选和表彰、成果汇编和公告、活动汇总和总结。
    五、活动内容及要求
    1. 开展环境健康排的宣传活动。
    (1)举行一次主题班会活动;
    (2)展出节能减排宣传图片、板报;
    (3)开设一次节能减排讲座;
    (4)一次关于节能减排的小演讲;
    (5)学习节能减排的生活小常识;
    2. 开展小实验,参与节能减排的调查实践活动,形成节约能源、减少排放、保护环境的理念。
    (1)开展节能减排调查小实验:建立不同形式的学生组织,在指导老师的帮助下选择各种能源为实验对象,制定可操作的“小实验”方案,进行实践调查分析,得出实验与调查的结论与认识。
    (2)对周围能源使用情况进行调查,建立科学保护和使用能源的意识:认识当地能资源的现状,关心生活中树立保护能源观念,深入了解保护能源的意义与作用。
    (3)开展节能减排调查。组织学生深入家庭、社区宣传、进行实地调查,了解身边能源的合理利用情况,形成节能减排的良好习惯。
    (4)对于环保实践活动中的优秀心得文章,在校内广播、宣传橱窗、黑板报、校园网等展示宣传。
    3. 举办节能减排征文活动:
    (1)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学校要在广泛开展中小学生环保宣传教育和环保实践活动的基础上,对通过实践活动形成调查报告、小论文、小发明、小建议、小故事等优秀作品进行征文和评选。
    (2)征文要求主题鲜明,视角独特,内容充实,文字精炼,表达流畅,切合生活实际,并具现实意义。
    (3)征文要求字迹端正,用方格稿纸誊写(尽可能用电脑打印),并在文末注明作者姓名、所在市县、学校、年级、班级、指导老师、联系电话。
    六、征文报送要求
    1.省级绿色学校在学校评选的基础上,每校可直接报送征文5篇。
    2.其他学校征文由各市(市本级)、县(市、区)教育局组织评选,以市(市本级)、县(市、区)为单位选送的论文不得超过20篇。
    3.各市、县(市、区)教育局负责汇总所辖省级绿色学校报送的征文,与20篇评选出的优秀征文一并报送组委会(个人邮寄不受理)。各地须于2009年9月30日前将征文报送至组委会办公室,逾期不候。
    七、评奖办法
    1.征文评选分中学组和小学组2个组别进行评选。
    2.征文由浙江教育报刊总社负责组织相关专家评选。
    3. 设立奖项:
    (1)中学、小学各组别分别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
    (2)优秀指导教师奖:征文活动中获一等奖论文的指导教师即获优秀指导教师奖。
    (3)优秀组织奖:
    省级绿色学校:以学校为单位,以获奖作品的数量和奖项等级为基础,根据工作开展情况,评选出10所学校为优秀组织奖获得者。
    县(市、区)教育局:以活动组织情况、开展的普及面及各县的获奖情况为基础,评选出5个单位为优秀组织奖获得者。
    4.奖励办法:
    组委会对获奖者进行表彰,发给荣誉证书,并在《教育信息报》上公布获奖名单。
    5.选择部分优秀征文在《中学生天地》、《小学生时代》等杂志上选登。
    6.编印获奖征文集。
    八、活动组织
    各级中小学校,尤其是省级绿色学校,应重视此次活动的开展,作为落实生态省建设目标任务、实施环境教育、建设节约型校园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市、县(市、区)教育局要加强对本次活动的组织领导,认真做好活动的宣传、组织、推荐和选送工作,并及时反映组织实施工作中的情况与问题。
    九、总结与反馈
    荣获优秀组织奖荣誉的学校应于活动结束后写出专题活动总结,全面反映活动组织的指导思想、执行措施、工作体会和意见建议,上报组委会备案。
    十、其他事项
    获奖作品版权属主办方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