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环境教育优秀教案设计评比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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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教办〔2009〕88号
 
                                   
 
湖州市教育局 湖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环境教育优秀
教案设计评比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环保(分)局,市属学校:
    一直以来,我市中小学(幼儿园)认真贯彻践行《中小学生环境教育专题教育大纲》,通过学科渗透、专题教育、综合实践活动等多种形式开展环境教育,培养了学生认识环境、关心环境的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为总结推广各地各校开展环境教育的成功经验,进一步推动环境教育的健康发展,提高环境教育的质量,加强学校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建设,经市教育局、环保局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环境教育优秀教案设计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撰写的环境教育教案。
    二、参评要求
    1.教案主题为环境教育,必须是教师本人设计撰写,并已运用于实际教学中,教案设计时间为一节课(45分钟)。教案应紧扣主题,要求科学、严谨、创新、可行,具有应用和示范作用,教案的语言应通俗易懂,所运用的环境教育知识准确。
    2.教案应包括课题、教学目标(包含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教学方法、教学策略、学情分析、教学过程设计及说明、教学效果等基本要素。
    3.教案应落实环境教育大纲理念,结合湖州生态市建设实际,教学目标、内容、程序科学合理。学生全员参与,充分体现民主、合作、自主、体验。
    4.参评教案应填写《湖州市环境教育优秀教案设计推荐表》(见附件),其中教学设计提要一栏要说明主要设计思路、设计特色、教学渗透点和拓展点等。
    三、评比奖励
    市教育局、环保局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参评教案分高中组、初中组、小学组和幼儿园组四个组别进行初评,评选出的优秀教案将进行现场课例展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综合评定后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并给予适当奖励。
    四、推荐要求
    1.各县(区)教育局及市属学校要认真组织评比和推荐工作,广泛宣传发动,让广大一线教师积极参与到本次教案设计评比活动中。各级绿色学校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做好示范作用。
    2.各级绿色学校至少推荐1篇,其他县(区)属学校也要积极推荐,在此基础上,各县(区)教育局要依靠环保部门的力量先组织初评,择优推荐高中组3篇,初中、小学和幼儿园组各5篇;市属学校推荐1篇。参评教案一律用A4纸打印,一式三份,并附推荐表于2009年9月30日前上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同时将参评教案的电子稿报送指定邮箱:jyjjjc@huzhou.gov.cn。联系人:沈慧峰,联系电话:2398581。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