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
最近一段时间,我国各地甲型H1N1流感疫情呈现快速发展态势,本土病例持续增多,聚集性疫情明显增加,重症病例连续出现。秋季开学后,本市有关学校也相继发生了多例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疫情防控形势不容乐观,特别是随着国庆长假的临近,甲型H1N1流感病毒传播风险将大大增加。为进一步防范秋季甲型H1N1流感在学校内的暴发流行,维护正常教学秩序,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市教育局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应建立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负总责,并按照《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试行)》要求,将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落实到学校具体部门、落实到每个班级。
二、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根据疫情特点和本校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和完善学校甲型H1N1流感应急预案和工作方案,切实提高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三、加大对学生(幼儿)和教职员工的宣传、培训力度。要采取多种形式(授课、讲座、宣传板、广播、班队会等)对师生进行广泛宣传,加大甲型H1N1流感可防、可治、可控的宣传力度,普及科学防病知识,引导师生员工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要加强教职工培训,使每个教职工都明确各自职责,知晓疫情防控工作措施,熟悉防控工作程序。
四、扎扎实实做好晨检工作,加强疫情监测报告。各学校(幼儿园)要认真做好每日晨检工作,对因病缺课的师生进行详细的病因调查、追踪,尤其要加强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和流感病例的监控,要严格执行每日的学生缺席情况日报告制度,发现疫情必须及时准确上报,切实做好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
五、要有必要的仪器设施和详细的记录,一旦发现学生或教职工出现流感样症状,学校要立即启动“甲型H1N1流感应急预案”,并按规定送到指定医院诊治,期间不得返校参加集体教学活动,防止传染他人。
六、加强学校(幼儿园)环境卫生管理,尤其应加强并指定专人负责教室、宿舍、图书馆、食堂等学习生活场所的通风换气及日常环境消毒工作。在校园内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清扫保洁,消除卫生死角,防范甲型H1N1流感和季节性流感等传染病在校园内的传播与流行。
七、按照“非必须,不举办”的原则,近期要避免举办大型集会活动,尤其是室内大型聚集性活动。国庆活动可安排在室外操场进行,或以视频、分年级、分班的形式进行。
八、国庆长假前,学校要通过“告家长书”等形式告知家长和学生甲型H1N1流感防控基本知识;国庆长假后上学第一天学校要对每位学生进行体温监测,同时通过“学生假期生活调查表”等形式及时通知家长和学生,要求主动向学校报告学生在假期里有无出现流感样症状(如发热、咳嗽、咽痛等)、有无与流感样病人接触史以及外出旅行史等相关情况。
九、严格门卫制度。对来访者要加强管理,观察其身体状况并进行体温监测,一旦发现体温异常、咳嗽等现象,谢绝入内。
湖州市教育局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