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湖州市学校德育工作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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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湖州市学校德育工作思路
 
    一、指导思想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发展规划的第一年,也是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全面深化、义务教育段“轻负高质”全面推进的重要一年。我市中小学德育工作继续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根据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要求,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首理念,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的原则,以德育特色学校、德育特色项目创建为抓手,以主题教育月为栽体,进一步加强基础道德教育和行为规范养成教育,积极推进德育创新,努力构建新时期中小学校德育工作新体系。
    二、主要目标
    1.完善全员育人机制,切实加强育人队伍建设;
    2.以主题教育月活动为载体,狠抓养成教育,努力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加强法制安全教育、健康教育,帮助学生健康成长;
    3.完善预防中小学生违法犯罪预警机制,降低违法犯罪率;
    4.开展德育特色学校争创,努力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5.广泛开展“千名教师访万家”和“万名家长看学校”活动,形成家校共育合力;
    6.加强德育研究,改进德育方法,增强德育实效。
    三、工作措施
    (一)以育人队伍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完善全员育人的工作机制
    1.加强县(区)德育机构的建设。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落实专人分管,明确德育专职干部,充实德育研究力量。在议事日程中落实“德育为首”,做到每月例会必议德育工作,及时解决当前学校德育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局领导干部要深入学生中间,带头做好德育工作。
    2.完善学校德育管理体系。构建以校长(书记)——政教处(德育处、学生处)——年级组——班主任(德育导师)为主线,少先队、共青团等共同参与的学校德育管理体系。学校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配强政教处、团委、少先队力量。树立时时育人,处处育人的观念,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员工的育人积极性,让学校德育工作成为全体教职员工的自觉行动,着力构建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全员育人机制,形成人人都是德育工作者的良好氛围。
    3.加强班主任、德育导师队伍建设。各中小校要建立班主任、德育导师选拔制度,引进竞争机制,切实把工作能力强、思想素质好、工作热情高、关心爱护学生的优秀教师吸收到班主任、德育导师队伍中来。规定:45岁以下的教师必须有5年以上班主任经历;40岁以下的教师必须担任德育导师工作,建立和完善规范的管理制度和有效的激励机制。重视班主任、德育导师素质提升,要建立健全班主任、德育导师培训和工作经验交流制度,采用校内培训以及走出去、请进来等方法,认真落实班主任、德育导师校本培训任务;积极推介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导师先进的工作经验。加强班主任、德育导师工作研究,学校每学期要定期举办一线德育导师座谈会、班主任育人经验交流会,开展德育导师育人个案评比、班主任论文评比等。县(区)、学校每年要开展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导师、先进班集体评比活动,并形成制度。2011年,市教育局继续开展优秀班主任、优秀导师、先进班集体评比活动;召开全市中小学班主任、德育导师工作交流会,表彰百名“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导师”,树立典型,总结推广我市中小学教师教书育人的先进经验。
    4.进一步加强校外辅导员、法制副校长和各类志愿者队伍建设。各中小学要选聘热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工作的社会各界知名人士担任校外辅导员、法制副校长,要充分发挥他们的育人积极性,努力建设一支专兼结合、素质较高的育人队伍。同时,要充分发挥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五老”队伍在学生思想道德教育中的作用。
    (二)以主题教育月为载体,狠抓中小学生基础道德教育
    2011年市教育局要求各中小学根据本校学生实际,继续开展主题教育月活动,狠抓中小学生基础道德建设。各中小学政教处、团委要认真制定好符合本校学生特点的2011年主题教育活动方案,方案制定要简单易行,效果好。每一个主题教育活动要落实责任人、责任处室,做到活动过程有记载(或教案)、活动效果有评价。通过几年努力,要形成符合本校办学特点、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主题教育活动。
    2011年主题教育月的主要内容有:
    文明礼仪教育月。各中小学要在全体中小学生中加强以“文明礼仪”为主要内容的行为规范养成教育,自觉践行文明礼仪。要从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入手,从学生身边的小事抓起。2011年市教育局将修订《湖州市行为规范示范学校标准(试行)》,结合《湖州市高中段星级寝室创建》要求,对已命名的市行为规范示范学校进行复评,重新认定。
    法制教育月。继续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学生自觉遵纪守法的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小学:重点要对学生进行法律启蒙教育和自救自护教育,运用生动、形象的教学方式,普及有关法律的基本常识,增强自护意识和自救能力;中学:要着重进行遵纪守法教育,进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自我约束、自我保护能力。
    生命教育月。加强生命教育,引导学生走出生命误区,教育学生珍惜生命,理解生命的意义,学会尊重,学会关爱,学会宽容,学会共同生活;加强对学生进行挫折教育、逆境教育等。
    理想教育月。从小帮助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今年寒暑期继续开展以“爱国主义”为主题教育内容的“五个一”社会实践活动。  
    民族精神教育月。每年9月为“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月”。各中小学校要结合新学年开学、新生入学教育、庆祝教师节、9月20日“公民道德宣传日”等重要节日,以爱国主义教育为核心,以中华传统美德和革命传统教育为重点,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利用校内外各种媒介、渠道和阵地,采取参观、演讲、主题班(队、团)会、专题讲座、社团活动等多种形式,集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培育和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伟大民族精神。
    节俭教育月。通过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主题实践和宣传教育活动,倡导节约文化、节约文明,教育引导广大中小学生牢固树立资源危机意识、勤俭节约意识和节约责任意识。2011年寒假在全市中小学生中开展“合理安排压岁钱”主题征文活动等。
    感恩教育月。要以“感恩”为突破口,开展系列主题教育活动,培养学生的仁爱之心、善良之心、感恩意识,使他们不忘父母的养育之恩、老师的教导之恩、他人的关心之恩、环境的哺育之恩等。2011年,市教育局与市红十字会联合召开学校红十字工作现场会,调整市学校红十字工作委员会,推广吴兴高级中学红十字学校工作经验。组织“红十字”学校学生夏令营,开展“红十字”困难学生资助活动。2011年市属学校100%建立学校红十字会,县(区)中小学建立100所红十字学校。在中小学生中继续开展“自救自护”培训,市属学校培训面达到100%,帮助中小学生树立自救自护意识,掌握一定的自我防范能力。在广大中小学生中积极倡导“人道·博爱·奉献”精神,引导学生牢固树立心中有他人意识,懂得为人做事的基本道理,具备文明生活的基本素养,全面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
    国防教育月。各校要创新思路,因地制宜地开展各项教育活动,充分利用黑板报、橱窗、宣传栏、红领巾广播站、标语、观看影像等形式,大力宣传国防知识;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组织学生到部队参观,请共建部队来校上国防知识教育课等,不断增强学生的国防意识和忧患意识。积极开展军训活动。初中学校要结合本校学生实际情况,在年度工作安排中排出适当时间组织学生参加军训活动,用部队的优良作风教育学生,促进学生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质、身体素质和纪律行为,不断提高学生爱国拥军意识。高中段学校要以新生军训为抓手,按照《高级中学学生军事训练大纲》要求,认真落实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的各项学习教育和相关军训活动,做到军训内容落实,军训时间保障。
    (三)以心理健康教育为载体,努力培养学生健康人格
    全市中小学在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同时,更要关注教师和家长心理健康问题。2011年,市教育局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成长快乐”栏目建设。配合市委宣传部,认真组织好“成长快乐”栏目嘉宾、节目主题以及节目内容的撰写工作。
    2.做好“心海导航”热线工作。重新装修市中小学心理辅导室,重新开启湖州市“心海导航”热线电话,建立和完善包括电话咨询、面询、网上咨询等心理辅导网络。
    3.加强学校心理辅导站建设。各中小学不断加大投入,继续加强心理辅导站建设,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让学校心理辅导站成为提高教师育人水平的平台、学生健康快乐成长的园地。
    4.建立心理辅导教师的培训、教育督导、规范管理机制。建立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养和培训、督导机制,不断提高辅导能力。各中小学要积极采取如:组织培训、鼓励教师参加自考等措施,进一步加强学校专兼职心理辅导教师队伍建设。2011年组织市中小学心理辅导专家组,继续开展送心理辅导下基层学校活动,面对面为基层学校师生和家长服务。
    5.强化学科渗透,上好心理辅导活动课。要求所有学科教师掌握一定的心理健康教育知识和辅导技能,在学科教学中渗透心理健康教育;同时,各中小学结合本校学生实际,开好、上好各年龄段的心理辅导活动课,开设青春期健康教育课。积极探索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校本课程建设,并形成符合本校不同年龄段学生成长需要的心理辅导活动课内容,包括不同年级家长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内容。
    (四)积极采取措施,努力完善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警机制
    1.充分发挥班主任、德育导师在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中的作用。要进一步落实“育人为本、德育为首”要求,各中小学要采取有力措施,让每一位教师都肩负起教书育人的职责,言传身教,为人师表。通过教师家访、召开家长会等途径,了解本校特别需要关爱的学生群体,建立特别需要关爱学生档案,配强班主任,落实好德育导师,关心并着力做好每一位学生特别是行为偏差学生的帮教工作,平等对待每一位学生。
    2.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在学校法制教育中的作用。各中小学要进一步健全法制副校长制度,请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来校一起研究制订年度学校法制教育工作计划,有计划地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建立严重不良行为学生情况年度报告制度。各县(区)教育局、有关学校要加强与当地公安、派出所联系,建立健全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联系制度。各县(区)教育局要做好牵头工作,学校要确定专人负责,定期与公安部门联系,互通信息。要认真做好不良行为特别是严重不良行为学生的矫治和转化工作,切实控制在校学生案发率,帮助中小学生从小树立法制意识,知法、懂法、守法。建立健全小学与初中以及初高中衔接制度,寒暑假联系社区制度等,减少管理真空,有效遏制在校学生违法犯罪的发生。2011年与市司法局、市综治办联合举办中小学法制教育经验交流会,总结交流中小学法制教育工作经验,评比表彰在学校法制教育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十佳”法制副校长。
    3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的作用。要以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为契机,在相关学科教学中,加强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教育、诚信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禁毒教育、网络道德教育等内容,教育学生学会做人、学会求知、学会发展。深入开展《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思想品德课》、《思想政治课》的改革实验,同时注意开发和利用本地及学校的德育资源建设校本课程。要自觉把思想道德教育融入、渗透到各门课程的教学之中,使学生获得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的过程同时成为学生学会学习、学会做人的过程,促进学生健康的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形成。
    4充分发挥和谐校园环境创设的育人作用。全市中小学要以校园文化建设为抓手,加大投入,积极改造校园环境,充分发掘校园环境的育人资源,以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优美整洁的校园卫生环境、鲜明生动的语言感染人、熏陶人、教育人。要定期举办艺术节、科技节、体育节等校园文体活动,不断提升学校文化品位。强化校风、教风、学风建设,培育有特色的校园精神。2011年,组织开展德育特色学校、德育特色项目创建展示活动。
    5把法制教育落到实处。各中小学要有计划地组织法制教育专题讲座、组织学生到法制教育基地如人民法庭等进行现场观摩,在押青少年罪犯到学校“现身说法”,面对面接受教育,把法制教育落到实处。组织学生观看由市教育局、市司法局联合编制的《法制教育专题片》,由身边的典型案例教育身边的学生。要加大“网吧”不得接纳未成年人的执法力度,严格要求学生不得进入“网吧”等未成年人不宜的场所。要加强对学生进行网络道德教育,增强学生上网的文明意识、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不盲目交友,引导学生提高自律能力和选择能力,自觉抵制不良信息的影响,健康文明上网。通过各种途径,有针对性地对广大教职员工和中小学生进行依法自我保护的宣传教育,严格学校管理体制,严防学生在校期间被诱骗出校园、被敲诈等事件发生。继续开展廉洁教育进校园等教育活动,举办廉洁教育主题班会展示。
    (五)加强社团建设,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全市中小学要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关于“减负”的六项严格规定和六项制度,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确保学生有时间参加丰富多彩的社团活动、团队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为学生全面发展创造条件。要加强学校社团建设,建立健全学校社团活动制度,重视社团指导老师培养,让社团成为学生学习知识、增长才干、展示自我的平台。完善学生评价体系,注重过程性评价,要真正发挥成长记录对学生成长的激励作用。2011年,市教育局将开展优秀社团评比展示活动。
    (六)整合力量,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氛围
    1.加强与社区、德育基地联系。各中小学要认真研究如何把社区教育为学校教育服务,让学校教育向社会延伸。要主动与社区各种教育力量联动,并根据本校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社区教育活动。要充分发挥各类教育基地的德育效应,努力营造有利于学生成长的优良环境。
    2.办好家长学校。家庭教育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具有特殊重要的作用。各校要切实担负起指导和推进家庭教育的责任,进一步规范和落实家长学校制度及家访制度,进一步发挥家长学校的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帮助和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提高科学教育子女的能力。不断完善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和家长接待日等工作机制,密切学校与家庭的联系,充分发挥学生家长在学校德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如:成立家长志愿团、家长讲师团、家长艺术团等,协助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活动。2011年各中小学在办好家长学校的基础上,继续开展“万名家长看学校”和“千名教师访万家”活动,积极推进家校联系。注重家访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家访前要培训好教师,明确家访目的和要求。尤其是对后20%学生,学校班主任和德育导师每学期至少有两次以上的家访任务。
    3.加强与部门协作。与市人防办联合,举办“5·12”全市小学生防空演习,组织教师到市人防教育基地观摩培训活动,评比表彰人防教育先进单位;与市禁毒办联合举办师资培训,组织学生观看禁毒教育片,举办毒品预防教育专题讲座,开展“远离毒品,珍爱生命”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建设;与环保局联合,开展绿色学校争创活动,培养学生良好的环保理念;与市文明办、市教育局、湖州日报报业集团、市文联等单位联合,举办首届市小记者想象作文大赛,开展第二届湖州晚报小记者“十佳百优”表彰活动和“名编辑名记者名作家进校园活动”。
    4.加强综合治理。学校要进一步加强与所在地警所的警民共建工作,更好地维护校园周边环境安全。要与所在社区加强联系,鼓励所在社区具备指导学生能力的志愿者担任校外辅导员和德育导师,关心和帮助在社区中需要帮助和指导的学生。鼓励学生家长和社区为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提供支持和帮助。 
    (七)加强德育研究,提高德育实效性
    2011年,市教育局将继续在部分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新形势下中小学生幼儿良好行为习惯养成的实践与探索》课题研究,扩大课题实验学校(包括城市、农村),积极探索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学生良好行为习惯养成经验,并根据各年龄段学生特点,分层推广。各中小学结合本校德育工作特点,针对当前学校德育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组织广大教师积极参与德育研究,在研究中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总结先进的育人经验,改进工作方法,提高育人工作实效性。